学校要求
学校要求大一学生全部住校,但由于晚上没有查宿,离家较近的学生可以回家,但住宿费必须交。(除了军训和检查安全,基本不查寝室)
上课时间
学校上课时间为早上8点开始,上课地点按照课表所给教室或任课教师为准,具体上课时间安排为:

此表只是展示每节课的时间,并不是说一天从早到晚每个时间都有课,具体哪些时间上课请开学参见个人课表。
晚自习
- 学校不会安排集体晚自习,但可能有的学院或者班级会安排。没有安排自习的同学可以在没有课的时间找任何一个没有上课的教室或者图书馆自习。
课程与考试
课程介绍
学校课程分为数理基础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限选课、实践课、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学生必须在所学专业要求学习年限内修满相应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限选课、实践课为必修(必过)科目。除实践课和部分课程本身的要求外,这些课一般都有补考;正考或者补考未通过需参加第二年该门课的重修或者重考。 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为选修课,不设补考。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选报,但需修满该类课程的学分。部分学院可能对选修课学分有要求,具体以各学院安排为准。 数理基础课为数理实验班专用。
重修和重考
重修和重考的区别:学生在正考未通过且补考也未通过该课程后,可以申请重修或者重考。重修必须跟所选课程年级一同上课并参加考试;重考可不参加上课,但必须参加考试。
学生绩点及课程通过要求
课程分数有百分制,5分绩点制和通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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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和学位要求
- 学校设置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 学业基本标准:
- 第1学期:补考后累计不低于8学分
- 第2学期:补考后累计不低于28学分
- 第3学期开始:每学期累计不低于15学分与修课学期数的乘积 未达到最低学业标准的学生将予以退学处理。
不授予学位条件(以学生手册为准)
- 未获得毕业资格者
- 必修课(含限选课)总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5(四舍五入)且累计正考不及格门数大于等于7门
- 受到记过级以上处分者
- 结业后补做毕业设计者